覺得有其困難度。
1.書寫習慣不同,短時間難很難改
2.簡訊與寫文章不同。
簡訊也才五六十個字,可是Blog文章隨便都破百字。要我用手機難用的注音輸入法,應該會瘋掉吧!
3.市場太小。
會常傳簡訊,練到手機輸入很快的人,不多。
這群人裡面有興趣寫網誌的,也只是一小部份。
相乘結果,人數非常之少。
又,個人認為,手機輸入快的人通常都不是會想寫blog的人...(教育背景)的問題
結語:很炫,但是噱頭大過於實質效果。
至於Pixnet的用手機看相簿,很棒!
可惜圖看不清楚,不過比較有發展的潛力!
值得注意。
1.書寫習慣不同,短時間難很難改
2.簡訊與寫文章不同。
簡訊也才五六十個字,可是Blog文章隨便都破百字。要我用手機難用的注音輸入法,應該會瘋掉吧!
3.市場太小。
會常傳簡訊,練到手機輸入很快的人,不多。
這群人裡面有興趣寫網誌的,也只是一小部份。
相乘結果,人數非常之少。
又,個人認為,手機輸入快的人通常都不是會想寫blog的人...(教育背景)的問題
結語:很炫,但是噱頭大過於實質效果。
至於Pixnet的用手機看相簿,很棒!
可惜圖看不清楚,不過比較有發展的潛力!
值得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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